民事
水务公司对我家供水罚款的问题
水务公司对我家供水罚款的问题 我家在05年通过中介公司买了烟草公司职工出售的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公司说房东家说过电费按表交费,水费是不用交的,我们买了房后一段时间,也没人来抄水表,觉得不太放心,就去当时的供水公司询问,供水公司说查不到户头,没法收,我们也觉得奇怪,后来家人说这是公司宿舍,是不是原房主家的水费是由烟草公司代交了的,这样一说,大家都认为可能是这样,由于我们不是烟草公司的人,中介公司又不让我们与原房主家联系,所以对这个事也就不了了之。
但在13年的3月28日,水务公司(原供水公司已破产)的人来到我家,说我家的水是无户无表用水,当时下了一个通知,就要强行将我家的水表拆除,将水管封住,我们对水务公司的人说,请他们不要停水,该怎么补交、补办的我们补,这是生活用水,你们停了我们无法生活,但水务公司的人不听,还是强行拆除了。
后来我们找水务公司请他们处理此事,他们拖了几天,说我家补交1万3仟多的水费(水费加罚款),并补办手续(入户还要1仟多),我看了城市供水条例,说水务供水企业有按期抄水表的责任,我们近8年没交水费,请问他们是否有责任?如果有,他们管理上的疏忽是否该由我们来承担责作。还有他们当时下通知就能当场停水吗?供水条例说有没有入户的,也要给个期限,责令办理。请律师帮我参考一下,他们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起诉他们能不能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ox(贵州)
提问时间:2013-04-0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