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人才引进名额可以落户作为条件,要求我签一份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我需要以落户时间为准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你好,这份协议是无效的,这份协议侵犯你的合法权益。首先,离职和落户与否都是个人自由,公司不能通过这种合同来限制你的人身自由。离职的话,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离职,协商不成的话,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离职即可,根本不需要公司同意。另外劳动合同里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协议内容怎么改,需要你把整份合同发给我帮你看看,然后我才能给你建议,另外修改协议哪哦那个也是要和单位协商一致的,否则单位不同意,修改也是无效的。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谈,我是专业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来电免费。
如果是单位特殊福利,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能请求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了。
不建议签,如果违约金约定无效,但是如果认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是有效的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核算,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建议拒绝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