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集体户口赔偿问题
主要看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
7、迁入本市各区县(自治县)所辖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自取得非农业户口之日,其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8、迁入第七条以外的其他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且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或者事业单位编制的,其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11、外出就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毕业后在城市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不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之前,不应认定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主要看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