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关于双户口销户问题
关于双户口销户问题 想咨询一下关于双户口销户问题,本人在吉林省延吉市 和 牡丹江市 东宁县都有户口,据了解双户口为违法行为,现在希望保留东宁县户口,毕竟延吉市的户口为伪造,但东宁县公安局户籍科称 户口已经被注销 无法恢复, 并且注销并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本人,就将户口注销,后通过关系找到公安局长,公安局长称 要求延吉公安局开具 证明, 内容为 延吉公安局因工作失误导致双户口 并承担此责任,即可恢复东宁县户口,而延吉公安局则称 针对此类事件 只能开具 销户证明, 无法开具其他内容的证明。
现在东宁县公安局称 户口已被注销 需要延吉公安局开具 因工作失误导致此事件并承担责任 才给恢复
延吉公安局称户口被冻结 需要东宁县公安局开具 销户证明 即可恢复
两个户口都处于不正常状态
我们希望保留恢复东宁户口 该怎么办? 只开具销户证明是否可以办理恢复? 若 东宁公安局以其他理由或称 销户证明内没有他们要求的内容 不予办理户口恢复 我们该怎么办?
若东宁户口确实无法恢复 那么我们名下的房产及其他财产 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18204……(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3-04-07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