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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咨询

贷款诈骗咨询 李某于2007年从其姐姐处拿到两个朋友的房票帮姐姐向银行贷款,房主分别是张某和王某,这两个朋友对此事是知情的。但李某不认识张某和王某。李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将这两个人的房票改成自己的名字,办理产权更名过程中的材料是假材料,但产权证是真的。用张某的房子向银行贷款35万,用王某的房子贷款55万。90万贷款用于购买客车运营许可,但客车运营公司倒闭,90万被骗无法收回。贷款时,其姐姐口头答应李某由姐姐本人偿还贷款,但无书面凭证。其姐姐在2007年到2011年间按月支付还款(大约20万左右)。并于2011年向张某给予55万元用于返还银行贷款。但张某还完自己房子的银行贷款后,剩余的20多万未给予王某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自己将剩余的20万私自扣留,并将产权证更名回自己的名字。 银行因长时间未收到贷款还款,2012年到王某的房子要求回收房产。王某当场表示该房子是自己的,贷款人不是自己,并提供相关证明(当时买房的单据)。于是银行起诉李某贷款诈骗。其姐姐前后共还款70万元以上,但李某姐姐与李某之间无任何证据证明是为李某姐姐贷款。现银行欠款是50万左右。请问李某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其姐姐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这50万是应该由谁偿还?现阶段李某还处在拘留阶段,本月11号会被检察院批捕。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iyux……(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3-04-0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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