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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正常结案后,受害方再次要求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医院出示病历并无需要误工说明

交通事故正常结案后,受害方再次要求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医院出示病历并无需要误工说明 交通事故正常结案后,受害方再次要求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医院出示病历并无需要误工说明,身体检查也没有大碍,应该支付这笔费用吗?如果走法律程序,能否胜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登登(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20-07-15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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