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并对双方财产做出处理。房屋一般可认定为你继父婚前购房,出资证明说明你母亲的出资额,可以要求返还。你母亲在没有其他住处的情况下课暂时要求继续居住。
追问:你好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我母亲可以要求返还出资额7000,还是可以要求出资额房屋的增值部分,毕竟母亲认为共同出资了,现在只要回来当初的7000,心有不甘,也很委屈。这种情况下如何应对4月中旬的离婚诉讼,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协议离婚不太可能,
回答:你母亲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之一,而只是出资人,婚后并未共同还贷,不能主张房屋升值部分。而不动产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主张,只能要求返还购房款。另,如果你继父意识不清构成限制行为能力的话,你母亲是第一顺序监护权人,老人的民事行为首先应由你母亲进行代理。
追问:房屋为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完毕,只是因为其他原因,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并且没有房产证,但村里承认。
证据一:继父承认母亲出资7000共同买房,有字据证明,继父也承认。
证据二:有继父和我母亲的财产协议:大致意思是:继父和母亲有房四间,百年之后,每人两间,以防争执。有字据,并且是双方签字手印。
证据二原告肯定以为是遗嘱,我不认为是遗嘱,遗嘱是单方面的,是对自己的财产做的,证据一应该表明了是双方共同的财产。我认为证据二是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协议,这个约定或者协议应该有效的。双方约定了对财产的处理结果就是每人两间,生效时间为其中任何一方死后。
现在我只能为母亲争取两件房子的使用权,因为法院不可能做出产权的处分,
请律师指点一二。非常非常感谢。
回答:协议的要义在于自己有处分权,你母亲和你继父的协议可以理解为房屋产权人的处分,但没有变更登记,没有生效,你继父可以撤销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