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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援 结婚后,为了孩子的户口,我老公父母出了大部分资金,我们夫妻也出了小部分交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名字是写的我老公父母的名字,装修我在家任劳任怨负责装完,也多多少少用了一些我们的钱,每个月的房贷2300元,他父母交了1000.我们夫妻两个交了1300.现在也交了2年了。最近面临夫妻感情走入低谷,如果夫妻关系破灭,我能要求退回我之前用的钱吗?(夫妻双方首付的,每月按揭支付的我最近那部分),小孩现在1岁半的时候,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我才出外打工,女方能要求把孩子判给我吗?几率大吗?谢谢.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水中央12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0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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