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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律师你好:
    我于2010年1月5日晚上8:00左右在广元市内驾驶车辆将将一名68岁(女、为农村户口,但在城镇居住)环卫工人撞倒,头部受损,经交警裁决我为全责,在医院治疗共计67天,现已出院,已花费医药等费用5万元,伤残鉴定为C级(三级),请问按照正常赔偿需给对方支付那些费用,共计多少?望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永奇(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7-1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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