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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和孩子的分配

离婚财产和孩子的分配 我老公于前年认识湖南一女子,并于去年9月带回家住了两天两夜,我儿子作证;而且他瞒着我把他在外面做工的钱38000元和向别人借5万多给那女人入股投资一间沐足中心,我们结婚15年,有一子一女,女儿15岁,儿子13岁,婚后有一套97平方的房屋,偿欠银行贷款7万,我在家带小孩子无工作,他是在外地做工程,无稳定工作。我们都45岁,经多方面调解无效,感情彻底破裂,我想起诉他。
请问:1、孩子怎样分配?(两个都不愿跟他,都认为他没有责任感)2、我能得到房屋吗?3、如果我要房子,要不要补钱给他?贷款是我还吗?4、他借钱给情人,我有还债的责任吗?5、我能得到精神损失补偿吗?6、我们的户口不在居住地,我能在居住地起诉他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05177……(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3-04-05 18:0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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