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购买的股票被*st,证监会取消融资融券资格后,证券公司没有及时告知投资者平仓,继续收取利息,融资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有无签合同那些呢??
当事人,你好,个股期权、外汇黄金、现货期货、融资融券等在国内是不能操作的。现在你需要把基本证据收集好。
1:交易记录。
2:网银记录、平台交易流水。
3: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
最后要确认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的就能及时追回,详情可致电。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您好,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您好,有无签合同那些呢??。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你好:
小心投资陷阱,及时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
要结合具体的理财合同(如有)、产品类型、业务员推荐行为、有无担保、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投资理财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