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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律师好,现在有这么个情况。我们祖先留下了一块太公地,到现在已经有6、7代人了,这块地是后代共同拥有的,但早几年其中一家人召集大家开会,说要用别的地来置换这块太公地,用于他私人建房,因为是祖先留下的集体拥有的土地,当时大家在会上都不同意置换,说最多只能租给他用,每年交一定的租金作为于清明节拜祭祖先用。后来这家人不顾大家的意愿,自行起草了一份置换协议,拿给大家签名并盖手印,由于某些原因,有一家户主没有在协议上签名。另外,其他有户主当时不在家的,这家人就找不在家的户主的老母亲盖手印,老太婆不会写字,签名也是这家人代签的。
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效力?如果现在土地的集体拥有者都坚持这块祖先留下的地只租不换,可不可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uomu6……(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3-04-0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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