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帮工头做工,未签订合同,临时的那种,做完工程就散的,在施工过程中跌落受伤
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
可以协商
你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可以与工头签订发包合同的公司及工头,协商造成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费用。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应该承担伤残赔偿金及残疾辅助器具费比如镶牙费用。如果就损害赔偿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向当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