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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路抽奖活动有可能触犯民法承担违约金吗
参加网路抽奖活动有可能触犯民法承担违约金吗 我是一名在校学生在12月27日由自称星光大道栏目组发来邮件说我的QQ号被抽为2等奖,奖金为68000元和电脑一台。我看到这个邮件是在12月31日晚上11点多,我本以为这东西应该是假的,所以就填了相关信息。然后上面弹出领奖需要向上栏目组交2500元扶贫资金,3小时不交就向法院起诉我。所以我想问问参加网路抽奖活动有可能触犯民法承担违约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zz173……(上海)
提问时间:2013-04-04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