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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7岁,我找了一个陪玩工作,他是有工作室的,但是他说我们不可以私加客户的联系方式

我今年17岁,我找了一个陪玩工作,他是有工作室的,但是他说我们不可以私加客户的联系方式 我今年17岁,我找了一个陪玩工作,他是有工作室的,但是他说我们不可以私加客户的联系方式,客户都是加的我们公司以我们的名义来弄的,也是公司的人帮我们给客户聊天,如果客户给我们发红包他会收,他说我们4,6分,这样算犯法吗,如果犯法我们会算是同伙犯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20-06-22 00: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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