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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2018年3月18日,债务人吴泽权用支付宝借走人民币8000元,后18年3月21日用支付宝借走人民币9000元,此笔钱均通过支付宝的网商贷借出,利息为万三/日。债务人吴泽权表示会按照网商贷每月金额按月还,然而,还了三个月,共还了5000元后,债务人吴泽权表示需要再借1000元。于18年7月15日用支付宝再次借走人民币1000元。债务人吴泽权表示会按时还。但再次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借钱是通过微信联系的,不清楚债务人现住址,单位,身份证号码,只有其电话,微信及支付宝账号,现已被拉黑,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zr(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20-06-2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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