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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是菜民,有5个子女,小姑子和她儿子和公婆是菜民户口,他们都有土地

公婆是菜民,有5个子女,小姑子和她儿子和公婆是菜民户口,他们都有土地 公婆是菜民,有5个子女,小姑子和她儿子和公婆是菜民户口,他们都有土地,公婆已经在2007和2014年相继去世,他们承包土地没有收回。现在占地发了补偿款54万,里面包括公婆的27万,小姑子自己独吞了父母的27万,家人认为,父母是大家的,土地是集体的,但是土地已经折合现金补偿父母,就应该子女平均分配,小姑子自己家的是她自己应该得的,父母的应该5个子女平均分配。小姑子说土地承包者已经更改了她的名字,如果没有她的名字,也就不能有父母的补偿款,所以都应该是她的,谁也不给。请问律师我们平均分配父母的补偿金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20-06-19 11:1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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