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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这种情况多开收据等于多收钱了吗?

这种情况多开收据等于多收钱了吗? 我们和对方签了长期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给对方开据一半发票一半收据,但刚开始我们没有给他发票,全开的是收据,后来对方要求补发票,这样一来就等于我多给他开收据了,现在我要求和他们对收据,把多开的收据退给我,或者下次我就不给他开收据了,但他们财务说以前的收据都附在凭证后面了,不可能撕下来,而且他们和多家签订了租赁合同,也不好查这个帐,这样多开的收据会不会存在什么隐患呢?日后他们会不会把收据拿出来说钱已经付过了。(对方是上市公司,且当时开的收据没有注明是第几个月的房租,也没有注明是现金还是支票,把钱打到公司账户上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ac503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7-19 08: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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