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拒绝提供带有借款人本人签名的合同原件,而且客户人员说没有这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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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看具体合同分析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以实际签名的合同为准
从法律的层面来看,“套路贷”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
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对贷款人不利的各种合同的贷款。
碰见这种问题 一定要谨慎,以防被骗,具体可微聊。
向你推销现金分期业务的是线下的一家普通的咨询服务公司,合同也是通过该公司订立,中途催收的也是该公司,但是合同中的各方主体却根本不显示该公司的任何信息,最终你被诉讼了,原告却是莫名其妙的某某保险公司,基于所谓的保险赔付、代位追偿而起诉你。从诉状中你才发现,原来给你发放贷款的是某某银行或者某某小贷公司。本来正在为越还越多、保险费、服务费等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纳闷、发愁的你,突如其来出现这许多主体,如何对待?怎么办?不要慌,首先,逃避诉讼对你极其不利,因此你一定要积极应诉。其次,通过原告提交的证据,发现这些机构之间的日常关系和资金往来情况等,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者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你可以主张依法不予支持;在发现这些机构实为一家,或被其中一个机构或某金融集团实际控制的,则实际发放的本金及依法计算的合理利息部分之外的包括保险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可统统视为采取层层包装、巧立名目等方式变相抬高利率,你可以主张依法不予计算,部分已经支付的,可以通过反诉或另案起诉的方式主张返还并计算利息。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
据您所述,是否进行拘留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对方伤情等综合判断,必要时您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网贷是存在风险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