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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朋友单位在05年由领导带头集资办公司,当时不集资的职工就有面临回家的可能,人员49名。单位工作少,这样职工全部到公司做劳力,每日十个小时以上,不发工资。直至06年每月补助300元,公司每年盈利近200万,期间没有休息日,直至09年末,不住每年增加100元,这期间有人提出不满,就让你回家,2010年初公司改头换面,直到现在,职工应不应该要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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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mnh252(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07-1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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