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家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因故需要离开单位一段时间。目前上级主管单位已指定临时负责人
这两种授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有本质区别。被授权人的法律行为,应由授权人承担,都不能够免除你的责任。
理论上讲,这两个方式差别不大,只是你单位内部权力划分法问题,你如果不信任新负责人,授权给各个副职,相当于把新负责人架空了,无实权就无责任,这样一旦出了问题,你要负责,相应副职要负责,但临时负责人就可以完全免责了,但如果你授权新负责人,那等于权力完全交接给新负责人,副职都需要向新负责人请示,一旦出问题,你有责任,新负责人也有责任,各个副职也可能有责任,这就是领导的艺术了,不过,不出事大家都好,不过你确实不在单位又已经授权,你的责任也不会很大,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