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婚时提出有20万元外债需与丈夫共同承担,但丈夫对此时一无说知
如果无证据证明该款用于共同投资、共享收益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不应该承担。同时你也应收集该款不存在上述事实的证据 。
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必偿还
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无需承担。
查清债务的来龙去脉,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