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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11月在网络上遇到一个女的,被对方以交友为名目骗了8570元
在2019年11月在网络上遇到一个女的,被对方以交友为名目骗了8570元 在2019年11月在网络上遇到一个女的,被对方以交友为名目骗了8570元。约对方见面,对方答应,但我到了目的地后对方就说要转钱表白才来,结果多次都没来。我就怀疑对方是骗子,让对方归还我钱。此时因为约见面表白要求转的账加上每天找我借的钱已有8000多。感觉到被骗,要求对方还钱,对方就一直拖,拖到2020年4月底都一分钱没有还我,然后把我拉黑了,我有对方微信号和一个能打通但没人接的电话。我从来没有见过对方,不知道对方是男的女的,也不知道对方在哪里,这种情况下我去了派出所,派出所不管,让我找法院,用起诉对方的方法来找到对方归还以交友为幌子的骗钱。这种方法可行吗?我现在在江苏太仓市,我也想起诉对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以简单的(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20-06-02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