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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向一位朋友借了30000元人民币,到期未偿还,后被那位朋友强迫签下一份偿还60000元的欠条

本人曾向一位朋友借了30000元人民币,到期未偿还,后被那位朋友强迫签下一份偿还60000元的欠条 本人曾向一位朋友借了30000元人民币,到期未偿还,后被那位朋友强迫签下一份偿还60000元的欠条,现已还了48000元(当时还款通过微信转账给他,他拒收了,非要我还现金给他,我取了现金给他他不给我开收据),现他将我告上法庭,说我才还他15000,还要还他五万多,开庭当日本人因其他原因去晚了,法庭判决了他的诉求,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天津)
提问时间:2020-05-2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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