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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以抄写评比和成绩论钱

老师以抄写评比和成绩论钱 老师按照抄写评比算钱1分一元 负的就交钱上去 正的就领钱 然后考试考的好的就领差的就交钱  算去期末班费 每个月我们交的生活费都比其他班多50期末多出200  老师的行为算违法吗?犯了什么法 ?第几章几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199……(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3-04-01 21: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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