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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 有一个味奶牛的人,他的奶牛是农村信用社贷抵押贷款而来的。在2009年的6月27日,向我借了人民币10000元,期限是一年,按照
1%的月利息计收。但借条中还注明了如果此笔款超期未还,我有权处理他的所有财产,而且将自借款之日起按3%的月利重新计算。现在这笔款已超期,但才还了本息总共2200元钱。我想提两个问题:1、我是否可以直接到他家中,押他的奶牛或家中财物什么的?2、借条中所列的“将自借款之日起按3%的月利重新计算”,真能这样计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75277……(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0-07-18 13: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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