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关于民办幼儿园的用地及建设问题
关于民办幼儿园的用地及建设问题 我们是一家小企业,之前通过出让的形式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用地性质是工业用地;去年建设了一栋三层办公楼,目前基建接近尾声。由于我们之前2010年有开办一所幼儿园,经过研究决定将这座办公楼作为幼儿园的扩建项目。
最近县里主管部门说我们是违章建筑,要求我们进行情况说明,解释为何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于是我们查询了资料,找到以下相关信息:
1.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
主权。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办教育应当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第二十九条 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民办学校在征地和新建、改建教学科研用房、教职工和学生生活用房及其附属建筑设施时,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免收土地、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征收及代收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应当享受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待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认为 1.民办幼儿园属于公益事业,地方政府应该予以支持;2. 公益事业用地本应该予以划拨,而我们是以出让形式获得,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请法律专家给予帮助解答,向这样我们没有经过审批而自行建设民办幼儿园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进行下去?是否需要到市里再去申请审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anm00……(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3-04-0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