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 自述情况:
我爸有四兄弟,我爸是长子,爷爷已去世多年。当时,因爷爷没有文化,涉及房屋分配和基建地时,只是口头上说,没有书面形式确认。原则上应该平等分配。但在四兄弟每人平分三间瓦房时,二叔却多占两间老屋基地。其次在分基建地时只是说“长子和三叔共得一块屋基,二叔与四叔共得一块屋基”,以上均未书面确认。可现在,我爸与三叔所共有的屋基(约600平方)已全部由三叔占用,二叔与四叔共有的屋基(约800平方)全部由二叔占用,四叔根本没有基建地。目前,我爸只是在原老屋边上兴建占地(约80平方)建筑物。从上述情况,兄弟之间不是靠平等分配,而是靠霸占取得,使得兄弟之间无法享有平等居住权和生活权利。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法律途径要求兄弟之间重新划分基建地?已经霸占一方是否要补偿另外兄弟一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羊城(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3-04-01 13: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