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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蔡大爷与老伴杨大妈感情不和,虽未离婚但是长期分居,一只宠物犬陪伴蔡大爷安度晚年

邻居蔡大爷与老伴杨大妈感情不和,虽未离婚但是长期分居,一只宠物犬陪伴蔡大爷安度晚年 邻居蔡大爷与老伴杨大妈感情不和,虽未离婚但是长期分居,一只宠物犬陪伴蔡大爷安度晚年。蔡大爷担心如果自己去世,宠物犬无人照料。经过思考,蔡大爷订立遗嘱,写明自己个人所有的20万元储蓄,在其死后由该宠物犬继承,并指定邻居张三代为管理该宠物犬的财产,并照料其生活。待宠物犬去世,剩余金额归张三。同时,蔡大爷书面指定金城律师事务所对张三进行监督。张三与金城律师事务所均表示同意。半年后,蔡大爷去世。那么他老伴可以继承这遗产吗?想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长疯(江西-鹰潭)
提问时间:2020-05-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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