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构成诈骗吗?该如何办,才能追回受害者的欠款。
这构成诈骗吗?该如何办,才能追回受害者的欠款。 2009年初与丈夫离婚时,认识一个景某,称其认识官场之人,可以帮助我打离婚官司。因离婚中财产分割上有不均,所以自己也便相信了景某。景某起初说需要打点官场送礼,陆陆续续从我这里要走了9万有余的现金。
然后,最终却没有像景某当初所承诺那般,而依旧是采取了不没有分得一处房产,仅得到30万而已。
然而,却在执行当日,前夫因不许现金支付,硬要银行转账,而此时景某同律师告诫我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以免前夫后以债权案强制执行,让我得不到一分钱。所以,就用景某的身份证现在银行开了户,转了帐。
而后,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景某却称,自己现在有工程,急需现金,便用反正我也不急着用钱为由,便迟迟没有将钱转交给我。
再后来,渐渐地此人就我便失去的和此人的联系。
是个四年之久我才来咨询,并非是期间放任了此事。而是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也拜托过他人,但最终他们都是要我先支付几万,才愿意帮我追回钱财。
而前几日,无意查看了欺诈罪的立案标准,越来越怀疑,这是不是就是一桩赤裸裸的诈骗案。
其一,景某并非如他所述是退役军官,是某工程的包工头。
其二,景某说起工程继续现金,便以此为由骗走了钱。
请问各位,这究竟是是否为诈骗?该如何追回属于我的钱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冯秋凉(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4-01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