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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2020年因疫情2月、3月都没有复工单位没有任何补助合法

2020年因疫情2月、3月都没有复工单位没有任何补助合法 我们公司是2019年4月份从北京搬到河北唐山,因疫情2020年2月、3月公司一直推迟上班时间,本人2月1日就抵达工作地了,一开始说2月10号上班,又推迟到2月25号上班,后又通知3月10号,最后4月1日正式上班。2月和3月没有工资补助什么的,请问合法吗?

   4月2号通知公司要搬家到河北廊坊,因此只能被动离职,在公司搬走之前一直在岗工作,4月份出勤9天,只发了基本工作,原先的绩效没发,这种情况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
提问时间:2020-05-1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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