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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承包土地

农场承包土地 我曾经跟合伙人承包一遍海滩土地来种植树苗,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到期,我签的合同书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办理的承包手续,但是在2005年的时候,其他合伙人主动把土地转让给村委的官员承包,我不同意转让,但由于其他原因,我被迫接受了,钱他们也收了,我也收了一点,但是村委官员并未把钱一次性付清,而是分批付款,但在转让合同上没有这么写付款的方式,转让合同我们也签字画押了,但是签字的时候并未见证人,那么在这样情况下的转让合同方式是不是有效,我不想转让所以我想把钱腿给他们,我承包的土地在转让给其他人承包时是不是要通过公证处的签字盖章才能生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f……(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0-07-18 0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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