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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贷款购房一套,首付30万,该房用作了婚房。婚后男方父母赠与30万给双方生活使用

女方婚前贷款购房一套,首付30万,该房用作了婚房。婚后男方父母赠与30万给双方生活使用 女方婚前贷款购房一套,首付30万,该房用作了婚房。婚后男方父母赠与30万给双方生活使用。男女双方沟通为了减少贷款的利息,将这个30万拿去还清了商业贷款房贷。再重新以房子做抵押从公积金中心贷款了21万出来,21万加上女方的婚前存款12万多就算做男方父母赠与的钱,供夫妻双方生活使用。两人从2017年一月份开始分居。双方的收入分开管理。2017年的10月女方用30万购买了商铺一套夫妻共同所有。男方没有支付一毛钱。从结婚至今男方家总共就出了30万,这30万应该一人一半。现在离婚,男方不仅主张还房贷30万的一半加上增值部分,同时还主张商铺的一半。女方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嘟嘟妈(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20-05-16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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