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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事项: 1.请求被告退还2380元房租押金。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请求事项: 1.请求被告退还2380元房租押金。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请求事项:
 1.请求被告退还2380元房租押金。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从业主那租的四室一厅,其中的一间转租给原告。
原告于2019年10月19日起租,并转给被告2个月房屋押金4760元。原告每月按时交租。
房屋合同于2020年5月3日到期。被告在没有告知原告的情况下,于4月初搬离此出租房。原告没有支付当月房租,默认被告在押金中扣取。
原告于2020年4月26日搬离此居室后,找到其他室友和被告,并告知不予退还剩余押金。

 民事诉松书这样写可以吗?除此之外,原告送到确认书,是写自己的地址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arcy 糖罐子(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0-05-14 16:5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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