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作为一家基金理财公司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招聘团队和业绩
注意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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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公司高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律师办理过多起非吸案件,及时委托律师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从轻减轻量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有涉事风险 我代理一个案件都离职半年了 还被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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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你好:
基金理财公司暴雷很多,辞职不代表没有责任;涉事风险可能有;
我长期代理投资理财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如问题没有解决,可来电咨询。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你好,如果以集资诈骗或非吸定案,你很大可能会被涉及。具体细节建议来律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