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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没有具体钱数的欠条可以吗?

没有具体钱数的欠条可以吗? 婚后买房前父母同意为我出部分首付,但要求我写欠条,我写的欠条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办完一切贷款购房手续当天,银行卡号XXXXXX所支付、取款、汇款、划账等一切支出均是我向XXX的借款,夫妻不离婚,此钱不用还,如果离婚,则在离婚后10天内还清。
这样的欠条所规定的不定钱数和不定日期有效么?法律会支持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0590……(北京)
提问时间:2013-03-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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