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吉河高速中铁十二局施工队打伤我父亲。
吉河高速中铁十二局施工队打伤我父亲。 我是山西乡宁县梁家坡的村民,吉河高速中铁十二局集团项目部驻扎在我村,施工队也住在我村,施工队每天要从我村临时安置房前经过,施工队有他们自己的施工便道,但远一点,从我村安置房前经过比较近,施工车辆每天从我村房前经过导致尘土飞扬,污染严重,我们村民多次给村委会和项目部反映这个情况都未有结果,直到我父亲实在无法忍受污染带来的影响,出面阻止施工队不让他们通过,首先是争吵接着矛盾升级,包工头过来拿安全帽在我父亲头上猛打,拳打脚踢。还扬言召集所有工人参与打架将我们团团包围,扬言如果我村有人敢来帮我家就要他死一个都不许放过,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包工头打我父亲而不敢动手,我父亲也没动手,接着我就报警了,派出所电话打了近一个小时才到现场,后来才知道来了四个人就有三个喝酒了,后来我哥哥在全体村民怂恿下将他的小车和三轮车堵在路上,然后施工队几十人把小车砸了。这条路是我们村民自己修的路,高速没开发也没征用这条路,没给村民掏一分钱,还扬言叫我村人下来打架来一个死一个。我父亲被送到县医院,经检查无明显外伤,就是头晕和胸口疼,现在派出所和项目部村委干部答应赔偿,车砸坏哪里修哪里,人打伤哪里看哪里在医院花多少钱他们掏,其他他们一律不承担,至于我们提出精神损失和误工和护理费他们不管。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J748……(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3-03-30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