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商场只收管理费,而且收的很高,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的吗
商场只收管理费,而且收的很高,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的吗 经营合同书的内容
鉴于商场经营的特点,甲乙双方既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经营合作法律关系,又为商场和商户之间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法律关系。
甲方为商场的管理者和组织者,以自己的经营场地、声誉和管理,为乙方提供经营平台。
甲方作为管理方对商场负有管理和服务的权利义务。
乙方为商场的商户,借助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自己的经营优势,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服务,支付管理和服务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于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每月支付管理费共2000元,这个能起诉吗,管理费,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rjoes……(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3-30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