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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国企内退职工在改制时怎样依照劳动法维权

国企内退职工在改制时怎样依照劳动法维权 国企公办学校教师,企业说多编,让一些不够法定内退年龄的教师分两批内退,一批签了合同一批没签但给出了文件,都写和岗上教师一样享受国家教师待遇。但现在学校归地方了,就说这些人不是教师了。
看了劳动法,第17条是订立合同要依法遵守,所以按合同得继续承认这批人是国家教师;
第18条是合同在违法情况下订立无效。93年国务院111号令归定不够年龄不让内退,所以按照18条合同应无效,这就得归还这批人原来的岗位吧。
请问劳动法这2条哪个对这些内退教师更有利?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20-05-0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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