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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早产儿在医院致死

早产儿在医院致死 31周+2早产,在中心医院臀位阴道分娩,生下一名男婴,窒息转入新生儿科救治,在院期间情况一直良好,有待出院。突然有一天,病情加重,医生叫我们去医院详谈,医生主张保守治疗,后过一两天,小孩经抢救无效,在医院离去。
    我在病例中找到医生更改病历,病历不全。护理记录单内自费药及抢救药均无记录。病例中病情严重,医生只会诊一次,无再次会诊或院外会诊。有手术指征,不做手术。事后对死因有异,不提示尸检。
   找过医院,不承认,后找医调委,五一过后给答复
   请问1、早产儿臀位分娩,导致窒息,产科医生应该负责么
   2、病历涂改,不全,有法律责任么
3、有病不治,推脱是早产儿的问题,这对吗?
4、在院期间,及少和我们沟通,出现窒息等情况也不说,这属于什么责任?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20-05-0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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