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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个顺风车司机,今年在东莞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名为司机合作协议

你好!我是个顺风车司机,今年在东莞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名为司机合作协议 你好!我是个顺风车司机,今年在东莞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名为司机合作协议,交了一万押金,内容为每天跑车十小时以上,每月四天假,今世天跑得的流水全部上交,每得120元补贴(底薪)十超额提成,电费报销,但不达三百要扣100元,单跑空跑也扣钱!休息超出4天每一天扣150。还约定了许多扣押金的条款!现在,我想问要是解除合用,能全额要回押金吗?这样的协议可认定为劳动合同吗?有否涉嫌非发营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20-05-0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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