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本人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为由没有提前30天书面邮寄通知离职

本人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为由没有提前30天书面邮寄通知离职 本人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为由没有提前30天书面邮寄通知离职,仲裁申请了支付工资和加班费,及经济赔偿,随后公司书面通知公司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并限期反岗,若不反岗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求我赔偿公司的损失。
请问1我已经书面通知离职申请仲裁后公司是否同时以我擅自离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赔偿金,2公司如果仲裁反诉我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果公司拿不出“”直接“”证据是否需要赔偿,3如果公司拿出有利证据需要我赔偿我应当承担责任的份额是多少?
另外目前不会反岗工作,请问仲裁我应当怎么处理这个事件,(公司事实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本人证据充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20-04-30 22:2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