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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份协议书,上面是说我们租赁了一块别人承包的干田,租赁作为养鸡场地,期限为10年
有这样一份协议书,上面是说我们租赁了一块别人承包的干田,租赁作为养鸡场地,期限为10年 有这样一份协议书,上面是说我们租赁了一块别人承包的干田,租赁作为养鸡场地,期限为10年。租赁期为2007年10月到2017年10月,现在政府要吵了养鸡场,说该场地不合法。但是当时我们建养鸡场的时候也没有说明不可以,而且也没有相关文件。现在政府不仅要拆了我们的养鸡场还要我们给租金,给到2020年,原因就是我们到了期限没有拆房子 请问律师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熊婷(重庆-荣昌)
提问时间:2020-04-28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