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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人身损坏

人身损坏 发生在4年以前,我爱人和他的朋友把人打了,罚款交了,但是没给受害人医药费,就在2009年的时候派出所就找过这个事了,我们也基本都办完了,就等着开庭了,可是开庭的时候,没有找到我爱人,他们主犯判缓了,交了1万取保候审押金,现在判我爱人在逃,在2010年7月13日抓到我爱人,直接就刑拘了,还要等开庭,我就是想问,他现在还可以办取保候审吗?他是有案底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朱淑芬(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07-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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