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他人故意损坏财务
被他人故意损坏财务 我老家的房子被同村的一个妇女找人扒了一个墙头,院内的物品和树都被破坏了,对方的理由是我家的宅子占着他家的地了,但没有证据,她的同伙给她当人证。因为这家人和村干部家里有关系,村干部与乡里的派出所打了招呼,几次报警被乡里的派出所找各种接借口推脱得不到解决。在上一次审判结果出来后,对方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书,又一次对家中的砖头等物品二次损坏。我父亲去派出所多次开财务损失评估证明要走法律途径要对方进行赔偿,但是派出所又是推脱,也没说开证明又没说不开证明。话里的意思是村干部跟他们打招呼了他们不好做。所以从事发2019年4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去年对方上诉后败诉了,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二次上诉,所以对方找了法院的人,现在又以她儿子的身份起诉了。律师说只要带着一审的判决书就行了。我想问一下现在的情况下要准备应诉这个二审除了带着一审的审判书其他的还有什么要准备的吗,另外这个财产损失证明没办法开还有其他的方式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吗?(因为是老一辈的问题,可能里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但是以上所说的是这件事大致因果关系全部属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20-04-27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