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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问题 等 在线等 尽快回复谢谢

遗产继承问题 等 在线等 尽快回复谢谢 原房屋产权人(两居室)男孩父亲,后由于父亲去世作为遗产由男孩母亲及男孩男孩奶奶共同继承,其遗产分割为两份一份由男孩母亲即其配偶,另一份分别为男孩及男孩奶奶各继承一半。后男孩奶奶将其继承部分无偿赠予男孩,男孩母亲被男孩及男孩奶奶全权委托房屋事宜。
现房屋产权人为男孩母亲所有
问题1:男孩及男孩奶奶仅有居住权是么?
2:男孩奶奶本命年后其享有的居住权是否可作为遗产供其子女使用或者买卖?
3:根据以上所述男孩母亲与男孩奶奶签署的是哪种协议?
4:男孩奶奶当时签署的无偿赠予协议或者文书是否要经过男孩奶奶子女的知晓,同意?
由于此两居室现在居住三代人男孩,男孩母亲,男孩奶奶。男孩父亲因病去世,爷爷也早已离去。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恳请告知,现在头脑很乱只能想到这些事宜,请尽快答复非常感谢!在线等回复 
另问:为何遗产如此分配不是应该只有妻儿么怎么还会有老人的继承权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nhmy(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3-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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