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国土资源局发给甲乙各自的《国有土地证》上面积有重合,多次沟通解决无果,通过网上信访,已收到《信访处理
国土资源局发给甲乙各自的《国有土地证》上面积有重合,多次沟通解决无果,通过网上信访,已收到《信访处理 我亲戚甲于2003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与甲厂房毗邻的乙于2004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今年才得知,二者使用证上划分的面积有重合的地方,二者为此多次起争议,后甲多次与当地国土资源局沟通此事无果,国土资源局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应由当地政府处理此事,出现推诿现象。
后甲网上信访,国土资源局连同当地土管所几个部门上门几次协调此事未果。目前甲已收到《信访处理意见书》,大意是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多次上门沟通解决此事,因乙不愿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调解未达成,建议甲通过司法程序解决。30日内未提出复查意见的,后续争议相关部门都不会再受理。
各位大状,请支招:1、国土资源局给双方办理的使用证出现重复错误,现在调节不成就不管了,并说他们只有调节权,没有行政命令权,乙不签字他们不能强制执行。甲是否需要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是否会有什么风险?2、面对这个争议,甲到底应该继续要求监管部门解决,还是跟乙打官司解决合适?若打官司,二人均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证,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谢谢各位大状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zhih……(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0-04-23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