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2008年,在农村信用社本人不知情情况下,拿我的身份证贷款,本人没到场,没有签字
需要有证据证据你不知情。
您好,如您有证据证明您本人对该贷款不知情,可主张该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您对此不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您的描述,信用社一直找您父亲履行债务,初步断定信用社对您父亲冒用身份贷款一事知情。如信用社对您提起诉讼,可据此用以抗辩,并主张合同无效。如缺乏证据证明,则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如您需要更多帮助,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