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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之间的纠纷
学生之间的纠纷 各位律师,
大家好。
我女儿是一名小学二年级学生,放学排路队时,因为地面有积水,走在她前面的一位同学踩到积水之后滑倒,我女儿也踩到了积水接着也摔倒了,摔倒后手碰到了前面摔倒的同学的书包,其实,当时两人并没有发生碰撞,现在,走在她前面的学生两颗门牙摔断了,现在鉴定为十级伤残。当时他们老师说是两人发生了碰撞,现在证实其实是他自己滑到在先,照理来说是与我无关的。对方家长认为我方也有责任,请问从法律角度来说,作为受害方的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ganda(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3-03-28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