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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2017年刘某某需要3台手机(价值13000元),找到本人(本人在通讯公司上班)让帮拿三部手机,机款过几天结算。本人当时和刘某某说,手机帮你从别人手机店里拿,你到时把手机钱给人家店的老板,刘某某同意。而后本人找到开手机店的老板(商某某),说刘某某需要三台手机,先帮忙拿了,过几天刘某某和你结算,商某某同意。商某某和刘某某也认识,但是不熟。可目前至今刘某某也没有结算手机钱,期间本人及其商某某也打电话、见面要了很多次钱,但至今未给。
问题:想次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追债,请问是由哪一方来发起这个诉讼?是本人,还是商某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20-04-2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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